其他省市項目實時資訊
宣城市省新產品認定如何申報呢?宣城市企業(yè)需了解的一點。在申報新產品認定前,須進行新產品鑒定方可申報省新產品認定。那么,宣城市省新產品認定需要滿足哪些申報條件?
宣城市省新產品認定申報代理咨詢:15855157003(可微信)專人指導
宣城市省新產品認定申報條件:
(一)申請單位應為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登記注冊的企業(yè)、高校、科研或其他經濟組織等。
(二)在省內首次研制生產,并于近三年內形成批量生產并上市銷售的產品。產品符合國家產業(yè)政策和技術標準以及行業(yè)管理要求。
(三)產品應具有技術先進性和創(chuàng)新性,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已取得授權發(fā)明或實用新型專利、軟件著作權等,且知識產權明晰。
(四)產品技術成熟、質量可靠、性能良好,并通過具備檢驗檢測認證資質的相關專業(yè)檢測單位的檢測。
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(yè)管理要求的產品,必須具有國家或省相關行業(yè)管理部門批準頒發(fā)的產品生產許可證。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,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(五)產品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市場前景,或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,比同類產品有明顯的性能、價格優(yōu)勢。生產企業(yè)具備規(guī)?;a條件。
注意:屬于下列產品之一的,不列入新產品認定范圍:
(一)不符合國家、省有關節(jié)能降耗、污染減排和資源節(jié)約要求的產品;
(二)原產品已經過認定、現無重大改進,并且無法提供明確證據證明進行了重大改進的產品;
(三)將一個產品整機拆分成若干部件、組件和零件的;將一個成系統(tǒng)的應用軟件拆分成若干模塊化軟件的;將一個軟硬件一體化產品拆分成硬件裝置和控制軟件的;
(四)完全以進口元器件、零部件、原料組裝(或分裝)的產品(參與聯合設計、合作研發(fā)的除外);
(五)產品質量不穩(wěn)定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產品。
宣城市省新產品認定申報代理咨詢:0551-65310892,QQ:2885162378
宣城市2021年可申報的項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