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項目申報通知
根據(jù)《安徽省農業(yè)農村廳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省示范家庭農場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》(皖農合函〔2021〕249號)、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發(fā)展家庭農場的意見》(皖政辦〔2013〕35號)以及《關于印發(fā)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評定及監(jiān)測辦法的通知》(皖農合〔2020〕102號)文件精神,請各鎮(zhèn)(臺創(chuàng)園)組織本區(qū)域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積極申報,自今年開始,每二年評定一次省示范家庭農場和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,實行“不限名額、自主申報、三級審核、達標認定”的辦法。請各鎮(zhèn)(臺創(chuàng)園)宣傳到位,本著擇優(yōu)推薦,寧缺勿濫原則做好省示范家庭農場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工作,務必于4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電子版(含證明材料影印件)、紙質材料3套以及匯總表報送至縣農業(yè)農村局農經辦,逾期作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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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安徽省農業(yè)農村廳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省示范家庭農場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
根據(jù)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(yè)經營主體實施意見》(皖辦發(fā)〔2017〕61號)和省委農辦等14部門《關于深入推進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皖農工辦〔2020〕32號)精神,自今年始每二年評定一次省示范家庭農場和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。現(xiàn)就2021年省示范家庭農場(以下簡稱“省示范農場”)和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(以下簡稱“省示范社”)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省示范農場。符合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發(fā)展家庭農場的意見》(皖政辦〔2013〕35號)附件《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認定辦法(試行)》中規(guī)定的六項標準,依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新增建立并有效實施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、錄入農業(yè)農村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(tǒng)等申報條件(見附件1)。從市級示范農場中擇優(yōu)推薦(省直管縣可從縣級示范農場中擇優(yōu)推薦)。
(二)省示范社。符合省農業(yè)農村廳等九部門《關于印發(fā)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評定及監(jiān)測辦法的通知》(皖農合〔2020〕102號)規(guī)定的七項標準等申報條件(見附件2)。從市級示范社中擇優(yōu)推薦(省直管縣可從縣級示范社中擇優(yōu)推薦)。
二、申報辦法
實行“不限名額、自主申報、三級審核、達標認定”的辦法。
三、申報、核查及評定程序
(一)各縣(市區(qū))農業(yè)農村局對照省示范標準,組織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自主申報;
(二)縣級農業(yè)農村部門負責對申報主體進行真實性核查,涉及其他相關行業(yè)的,需會同其他行業(yè)主管部門和單位共同核查,并征求發(fā)改、財政、稅務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銀保監(jiān)、地方金融監(jiān)管等部門意見,在縣級農業(yè)農村部門官網(wǎng)公示5個工作日、無異議后推薦上報市農業(yè)農村部門(省直管縣市直接推薦上報);
(三)市農業(yè)農村部門會同其他相關行業(yè)主管部門和單位,對照有關規(guī)定和條件進行復核,會同匯總表(見附件6、附件7)正式行文報省農業(yè)農村廳。
(四)省農業(yè)農村廳將組織有關專家和各市農業(yè)農村部門具體負責的工作人員進行交叉隨機抽查(原則上抽查10%左右)。在此基礎上,征求省直相關部門意見,組織專家評審,提出建議名單,經廳長辦公會研定、公示無異議后,報省農業(yè)產業(yè)化工作指導委員會批準發(fā)布。
四、申報時間和材料
(一)各市、省直管縣(市)于4月30日前將有關材料電子版(含證明材料影印件)、紙質材料1套以及匯總表報省農業(yè)農村廳合作處。
(二)申報材料式樣見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材料(附件3)、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材料(附件4),文本請標注頁碼。
(三)申報主體匯總信息表僅限縣級農業(yè)農村部門從主體申報材料中摘錄,不得要求申請主體填報。
五、有關要求
(一)符合下列要求的,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推薦:
1.從事糧食生產、開展托管半托管糧食規(guī)模生產型農業(yè)社會化服務類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;
2.帶動已摘帽貧困農戶多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效果好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;
3.列入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;
4.設立黨支部的農民合作社;
5.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和參與“三變”改革的合作社;
6.列入省現(xiàn)代青年農場主培育對象的家庭農場;
7.農村產業(yè)帶頭人培育對象、農民工、大中專學生、退役軍人返鄉(xiāng)創(chuàng)辦領辦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;
8.婦女創(chuàng)辦領辦以及民族地區(qū)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。
(二)縣級農業(yè)農村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,精心服務指導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合作社如實提供申報材料,嚴禁弄虛作假。
(三)各級農業(yè)農村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(xié)調,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真實性審查復核等工作。未列入隨機實地抽查的申報主體,一律依據(jù)申報材料和省級相關行業(yè)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評定,嚴格評定標準,任何一項不達標的,一票否決。
(四)嚴格申報程序,嚴明工作紀律,堅持公開公平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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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條件
一、土地流轉年限在5年以上;林場經營的土地權屬清楚,土地流轉年限不低于20年。
二、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場房場地和處理日常事務的場所。
三、按照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(guī)程進行生產,生產投入品的采購和使用有詳細記錄,并建立檔案,做到產品質量可追溯;產品銷售基本上實現(xiàn)訂單化。
四、產品有“三品一標”認證。即:無公害農產品、綠色食品、有機食品或農產品地理標志(在申報概述中說明)。
五、土地產出率、經濟效益提升明顯,家庭農場年純收入10萬元以上,其成員年人均純收入高于本縣(市、區(qū))農民人均純收入40%以上;省示范家庭林場年純收入高于其他同類農戶20%以上,對周邊農戶具有示范帶動效應。
六、建立并有效實施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。
七、錄入農業(yè)農村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(tǒng)并及時更新信息。
八、按時報送2020年年報公示信息,未被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。
九、家庭農場主無違反廉潔紀律、行賄受賄受到行政處罰等不良記錄以及其他違法行為。
十、市級示范家庭農場證明文件(由縣農業(yè)農村部門提供證明。省直管縣可提供縣級示范家庭農場證明文件)。
十一、具有常年指導服務的家庭農場輔導員(由縣行業(yè)主管部門提供證明,注明輔導員相關信息和聯(lián)系方式備查)。
十二、適度規(guī)模經營不再明確具體數(shù)量指標。原則上糧食類種植業(yè)家庭農場土地經營規(guī)模超過1000畝的,不予推薦。
附件2: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
一、依法登記設立
1.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法》登記設立,正常運行2年以上。
2.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,有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,有獨立的銀行賬號。
3.參照農業(yè)農村部《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示范章程》《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聯(lián)合社示范章程》,根據(jù)實際制訂本社章程。
二、實行民主管理
1.成員(代表)大會、理事會、監(jiān)事會等組織機構健全,運轉有效。
2.有完善的財務管理、社務公開、議事決策記錄等制度,并嚴格執(zhí)行。
3.每年至少召開1次成員大會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,全體出席成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,重大財產處置和重要生產經營活動等事項由成員大會決議通過。
三、財務管理規(guī)范
1.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,按照財政部制定的農民合作社相關財務會計制度規(guī)定,設置會計賬簿,編制會計報表,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代理記賬、核算。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(jiān)事會成員,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。
2.成員賬戶健全,成員的出資額、公積金量化份額、與本社的交易量(額)和盈余返還等記錄準確清楚。
3.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(額)比例返還,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%。
4.財政直接補助或社會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賬戶。
四、經濟實力較強
1.農民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50萬元以上,聯(lián)合社成員出資總額150萬元以上。
2.農民合作社固定資產50萬元以上,聯(lián)合社固定資產150萬元以上。
3.農民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50萬元以上,聯(lián)合社年經營收入250萬元以上。
五、服務成效明顯
1.堅持服務成員的宗旨,農民成員占成員總數(shù)的80%以上。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和社會組織成員不超過成員總數(shù)的5%。已摘帽貧困地區(qū)農民合作社須吸納5個以上已脫貧貧困戶成員。
2.入社成員數(shù)量高于全省同行業(yè)農民合作社平均水平的30%以上,原則上不少于50人(特色農林種養(yǎng)業(yè)合作社的成員數(shù)量可適當放寬)。農機、用水服務合作社成員數(shù)量不少于30人。聯(lián)合社的成員社數(shù)量達到5個以上。
3.成員主要生產資料統(tǒng)一購買率、主要產品統(tǒng)一銷售率、新品種和新技術推廣應用率均達到80%以上。
六、產品(服務)質量優(yōu)
1.實行標準化生產(服務),有生產(服務)技術操作規(guī)程,建立并留存農產品生產(服務)記錄、購銷記錄等生產經營(服務)信息。
2.嚴格執(zhí)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、獸藥休藥期等規(guī)定,生產的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等有關要求。
3.鼓勵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等制度,鼓勵自行開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,鼓勵自主注冊商標、參與農產品品牌認證、使用地理標志標識。
七、社會聲譽良好
1.遵紀守法,社風清明,誠實守信,示范帶動作用明顯。
2.沒有因生產(質量)安全、生態(tài)破壞、環(huán)境污染、損害成員利益等受到行政處罰,沒有受到行業(yè)通報批評等不良社會影響,無不良信用記錄,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動。無違法經營,無涉黑涉惡。
3.按時報送2020年度信息報告,沒有被市監(jiān)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。錄入農業(yè)農村部“新農直報系統(tǒng)”并按要求及時更新。
4.沒有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名單。
八、市級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示范社證明文件(由縣農業(yè)主管部門提供證明。省直管縣可提供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證明文件)。
九、產品有“三品一標”認證。即:無公害農產品、綠色食品、有機食品或農產品地理標志。
十、具有常年指導服務的農民合作社輔導員(由縣行業(yè)主管部門提供證明,注明輔導員相關信息和聯(lián)系方式備查)。
附件3: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申
報
材
料
申報家庭農場(蓋章):
申報時間:2021年 月 日
目 錄
1、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推薦審批表。
2、家庭農場簡介及近兩年經營情況報告(1000字以內)。
3、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。
4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。
5、2020年財務收支基礎臺賬及2021年1-3月份臺賬。
6、土地流轉合同復印件。
7、實施綠色生產制定的用藥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等制度。
8、注冊商標相關證明。
9、“三品一標”認證(復印件)。
10、年報信息公示、家庭農場名錄系統(tǒng)錄入情況(縣農業(yè)農村局負責提供截圖)。
11、家庭農場輔導員信息證明。
12、市級示范家庭農場證明文件(省直管縣可提供縣級示范家庭農場證明文件)。
13、家庭農場固定用工或短期用工雇傭當?shù)匾衙撠氊毨粜彰?、年齡、聯(lián)系電話及2020年實際用工天數(shù)。
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推薦審批表
家庭農場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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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場注冊登記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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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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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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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資金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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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資額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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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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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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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 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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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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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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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 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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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(yè)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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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產業(yè)業(yè)及產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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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規(guī)模(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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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品一標”認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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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總收入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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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凈利潤 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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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從 業(yè)人數(sh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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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傭當?shù)匾衙撠氊毨粲霉で闆r(全年*人*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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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應專業(yè)輔導員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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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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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 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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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(市、區(qū))農業(yè)農村局意見:
簽章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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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農業(yè)農村局意見:
簽章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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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|
附件4: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
申
報
材
料
申報合作社(蓋章):
申報時間:2021年 月 日
目 錄
一、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薦審批表。
二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。
三、農民合作社基本情況及近兩年經營情況報告(1500字以內)。
四、章程、實施綠色生產制定的用藥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等制度。
五、成員大會批準的年度業(yè)務報告、盈余分配方案及會議記錄。
六、上年度財務報表(資產負債表、盈余及盈余分配表、成員權益變動表),不少于3個合作社社員的成員賬戶復印件。
七、“三品一標”認證(復印件)。
八、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。
九、2020年度年報信息公示、新農直報系統(tǒng)錄入情況(縣農業(yè)農村局負責提供截圖)。
十、市級示范社證明文件(縣農業(yè)農村局負責提供)。
安徽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薦審批表
農民合作社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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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登記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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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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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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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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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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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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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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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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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有成員數(shù)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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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脫貧的貧困戶成員數(shù)(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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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農場主成員數(shù)(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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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固定資產凈值 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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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經營收入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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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盈余返還總額 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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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盈余返還比例(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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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生產經營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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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、服務規(guī)模(畝、頭、臺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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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加入產業(yè)化聯(lián)合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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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經營休閑農業(yè)及上年產值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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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網(wǎng)上銷售額(萬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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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在已摘帽貧困地區(qū)(含貧困鄉(xiāng)、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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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傭已脫貧貧困戶用工情況(年*人*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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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品一標”認證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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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(市、區(qū))農業(yè)農村局意見:
簽章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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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農業(yè)農村局意見:
簽章: 年 月 日 |
|||||
備注: |
附件5
2021年申報安徽省示范家庭農場信息匯總表
填報單位: 負責人簽名: 填報人: 填報日期:
序號 |
市別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家庭農場名稱 |
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法人代表 |
身份證號 |
性別 |
文化程度 |
手機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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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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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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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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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|
|
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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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|
|
|
|
|
4 |
|
|
|
|
|
|
|
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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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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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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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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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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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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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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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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